第九巡回法院对缺席递解重开案:申请者无需另交正式宣誓书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2026年9月4日公布的 Trigueros Quizar v. Blanche 判决中,纠正了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审查缺席递解重开动议时采用的证据标准。法院指出,自行提出动议、没有律师代理的当事人,不必另外提交一份具有正式宣誓书格式的文件;如果动议中的事实陈述并非“本质上不可信”,行政机关通常也不能仅因缺少独立文件佐证就拒绝采信。

这是一份标注“FOR PUBLICATION”的第九巡回法院判决,对该巡回区内今后的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不过,判决并没有直接撤销当事人的缺席递解令,也没有认定所有交通故障或迟到都构成可以重开案件的“特殊情况”。法院只是批准司法审查申请,将案件发回行政机关,要求按照正确的证据标准重新考虑。

案件为什么来到联邦上诉法院

当事人 Angel Danilo Trigueros Quizar 是危地马拉公民。他原定于2023年9月1日下午1点到内华达州里诺移民法庭参加个人庭审。按照他在自行提交的重开动议中的说法,途中车辆爆胎,他在附近轮胎店紧急修理后,于大约1点05分抵达法庭,但听证已经结束,移民法官已下达缺席递解令。

移民法官承认,爆胎可能属于当事人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也没有认定他的说法本质上不可信。然而,法官认为现有文件不足以证明迟到原因。BIA随后维持这一结果,特别提到当事人没有另交一份宣誓书,也没有提交当天修胎的收据等佐证。

法院认定的两项错误

第九巡回法院首先指出,对于自行申请者,动议本身已经具体说明爆胎、修理和到达法庭的经过,既有判例并不要求他把同样内容再写成一份单独的正式宣誓书。

第二项错误涉及佐证要求。法院重申,重开动议通常在没有现场听证的情况下处理,因此,当事人的陈述只要不是本质上不可信,行政机关一般应先按真实情况看待。第九巡回法院既有判例不允许行政机关仅以缺少独立佐证为由,排除一份可信、具体的陈述。BIA的行政先例不能取代与之冲突的巡回法院判例。

合议庭并非一致意见。VanDyke法官在异议意见中批评这一“视为真实”的规则,并认为多数意见限制了行政机关综合其他材料判断可信度的空间。多数意见则表示,三法官合议庭受第九巡回法院既有判例约束。

对缺席递解重开申请意味着什么

这项判决最直接影响第九巡回区内由BIA审查、随后进入联邦司法审查的案件。它强调证据审查不能变成机械的格式检查,尤其不能因为自行申请者没有另交正式宣誓书,就忽略动议中已经写明的具体事实。

但当事人仍需证明未出庭是由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造成,并遵守适用的期限和程序。详细、前后一致的时间线仍然重要;如果能够取得修理记录、通话记录、定位记录、证人说明或当天向法庭联系的记录,也应妥善保存。法院本案只处理证据标准,并未保证动议最终会获准。

收到庭期通知后,应持续通过EOIR系统和正式通知核对日期与地点。若已经收到缺席递解令,可参考本站的BIA上诉与案件重开资源,并了解庇护申请与移民法庭流程。这类案件涉及严格期限和管辖问题,宜尽快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或认可代表。

官方资料

判决: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Trigueros Quizar v. Blanche,No. 24-4847,2026年9月4日提交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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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来源日期:2026年9月4日
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9月5日

本文仅用于一般信息交流,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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