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S拟取消H-1B失业60天宽限期:失业就得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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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布拟议规则,计划取消部分非移民工作者在工作结束后的最长 60 天宽限期。H-1B、L-1、O-1 等类别及其家属都在拟议范围内。
这项取消措施尚未生效。文件目前是征求公众意见的拟议规则,意见截止日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不能据此认定“失业后 60 天已经取消”,也不能把意见截止日当作新规实施日。
现行宽限期提供什么保护
拟议修改针对 8 CFR 214.1(l)(2)。按文件对现行规则的说明,E-1、E-2、E-3、H-1B、H-1B1、L-1、O-1、TN 身份持有人及其家属,在主申请人的工作结束后,可能获得最长 60 天的宽限期;如果获准有效期更早结束,则以较短期限为准。
这段时间的作用,是让符合条件的人不因工作结束这一项原因而被认定未维持非移民身份,为寻找新工作、申请符合条件的身份变更或安排离境留出时间。它并非每个人自动享有的固定 60 天:每个获准有效期内通常只能使用一次,DHS 可以按个案缩短或取消。宽限期本身也不提供工作授权,除非另有授权依据。
DHS拟取消什么,哪些人还需另行判断
DHS 拟删除上述条款。该部门在文件中解释,希望让非移民身份更直接地取决于获准从事的工作或活动,并减少判断宽限期是否适用所需的审核工作。这是 DHS 对提案的理由说明,不代表法院已经认可其全部法律解释。
如果按目前方案最终实施,相关人员在作为身份依据的工作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将需要立即离境;但文件保留了“另有合法停留依据”的例外。因此,不能把提案概括成“所有工作签证持有人一失业就立即被遣返”。是否仍获准停留、是否失去原非移民身份、是否可能进入递解程序,需要分别判断。
身份失效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非法居留时间已经开始累计。需要了解这些概念的区别,可参阅签证、I-94、身份失效与非法居留说明;个案仍应由合格律师结合具体记录评估。
家属和其他宽限期不能混为一谈
提案涉及主申请人的家属。对于依赖主申请人身份在美停留、甚至已经获准工作的配偶,影响可能同时涉及家庭停留和就业安排。但这并不等于所有 I-765 工卡都会被统一取消,也不是一项普遍修改庇护资格的规则。
有些人熟悉获准有效期前后的 10 天期限。文件明确区分了这类期限与工作提前结束后的 60 天宽限期:有效期结束后的 10 天安排,不能直接当作有效期内提前失业后的替代缓冲。不同类别的期限不能仅凭数字相近就套用。
现在应关注正式文件,而非抢先按提案行动
对正在换工作或已经失业的人来说,眼下要核实的是自己的 I-94、工作结束时间、身份类别和已提交申请,并按当前有效规则评估下一步。不要仅凭拟议规则的新闻标题,就认定自己必须马上离境或已有申请自动失效。
公众可通过 Regulations.gov,按案卷号 USCIS-2026-0364 提交意见。官方要求使用英文或附英文翻译,并提示提交内容及个人信息通常会公开。最终是否采纳提案、何时实施以及如何处理过渡情况,仍需等待后续正式文件。需要分清各机构职责,可查看美国移民事务政府机构指南。
最后核对:2026 年 9 月 12 日。本文为一般政策信息整理,不构成个人法律意见;发布或办理申请前应再次核实规则状态。
官方资料
官方来源:DHS / USCIS,Federal Register。
官方原文:Eliminating the Discretionary 60-Day Grace Period(2026 年 9 月 11 日,拟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