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案件转移:办公室、地址与法庭

收到案件转移通知时,先看原机关、接收机关和通知类型。“转到另一间庇护办公室”“更改法庭地点”和“转入移民法庭”,对应不同程序,不能只看中文的“转移”两个字。

USCIS 庇护办公室之间的转移

搬家或管辖安排变化可能涉及不同庇护办公室。地址更新与案件实际转移是两件事;递交地址变更后,仍要继续查看案件通知,确认下一次预约的地点和时间。不要仅凭搬家就自行改去新城市的办公室。

USCIS 将申请人请求转到新庇护办公室或面谈地点列为可能造成申请人延误的情形,包括基于地址变化提出的转移。此类延误可能影响 180 天庇护工卡钟。是否影响个人案件,应核对记录与官方说明,不能承诺转移一定能加快面谈。

已经在移民法庭的案件

向 EOIR 更新地址,并不等于法官已经批准把案件转到另一家法庭。Change of Venue 通常需要正式动议并由法官决定。动议还在等待决定时,原有开庭义务不能自行忽略;应按有效通知参加程序。

Referral 转入法庭是另一种变化

USCIS 将申请转交移民法官审理,涉及审理机关和程序的变化,并非办公室内部搬运档案。收到 Referral 或 NTA 后,应查看Referral、NTA 与 EOIR 指南,核对案件和开庭信息。

搬家后的操作可参考地址变更指南;已进入法庭的地点变更问题,可进一步阅读移民法庭动议

官方资料

最后核对:2026年9月22日。本页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要求请核对官方说明及您收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