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恢复严格证据标准:材料不完整可能不发RFE直接拒绝

USCIS 于2026年8月5日公布证据标准政策调整,强调申请人应在首次递交时提供所要求的初始证据,并证明符合申请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官员在适用规则允许时,可以不先发出 RFE(补件通知)或 NOID(拟拒绝通知)而作出拒绝。

政策改变的重点

这项说明强调官员直接作出决定的裁量,并不表示所有材料有缺口的申请都会立即被拒,也不表示 USCIS 已停止发补件通知。公告称政策立即生效,适用于当时待审及之后提出的相关请求,除非法规或政策另有规定。

因此,不能再把“先随便交一份,等补件时再补齐”当成可靠的准备策略。需要检查的是本类别必须提交什么、现有材料能否证明资格,以及是否存在表格或说明明确要求的初始证据。

庇护申请人不能直接套用全部结论

USCIS 各类福利请求、肯定式庇护以及移民法庭程序,有各自的规定。一般证据政策不能被简化为“I-589 缺一份证据就必然直接拒绝”,也不能用来推断 EOIR 的法庭程序已经改变。

庇护中的拒绝、转庭和收件退回本来就不同,见退件与拒绝的区别。2026年另有部分肯定式庇护可不经面谈转庭的规则,其依据和效果也应单独理解,不能把两项变化合成同一项处罚。

递交前怎样调整准备

对照当前表格说明逐项检查签名、费用处理、必需文件和证据。已经持有且与申请有关的材料,应按要求完整提交;确实无法取得的文件,要查明允许的替代证据或解释要求,而不是制作替代事实。

庇护材料中的时间、地点、家庭关系和翻译,应与既往递交内容相互核对。证据整理可参考证据翻译与编号。如果收到 RFE 或 NOID,仍应按本人的通知回应;没有收到通知,也不代表申请已经满足全部条件。

官方资料

最后核对: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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